步驟一 : 語言邏輯與城市架構
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普遍語言學課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1916)將人類思想溝通的系統分為意符(signifier)與意指(signified)兩個要件。「意符」是聲音或書寫所構成的文字,而「意旨」則為符號象徵意義的概念,有趣的是「意旨」會因為個人對於環境、出生背景、抑或社會地位的經歷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解讀模式與感知差距,而於此時,對於「意符」的象徵意義也會呈現截然不同的狀態。從「語言學」與「符號學」試圖作為現代建築與城市複雜構成的一種邏輯歸類的理解方式與手法。
步驟二 : 城市架構的單純、混沌或矛盾
城市的建立來自於多時代的疊合與背後社會、政治因素的衝突與折衷而成,建築同時回應著來自最小單體「人」對於空間的需求,與滿足群族「城市」對於整體系統的完整性,形成一種矛盾卻也豐富的兩面性。建築於此時作為城市的「個體」去回應城市在特定時間點與文化的狀態,而這樣矛盾的並存狀態有助於人做為個體,產生共鳴與互動的網路系統。
步驟三 : 文字之間的邏輯架構差異
語素文字是表示詞意或者語意的文字系統,也被稱之為「表語文字」。表語文字與「音素文字」不同,音素文字是表示「語音」的文字,「音素文字」的一個字位表示一個音位或者音位的組合,例如拉丁文字;而語素(Morpheme)是最小的語法單位,是一種結合最小單位「語音」與「語義」的合體。
語素文字與音素文字最大的差別在於 : 語素文字具有用來記錄語言的文字意義,和語言有嚴格的對應關係。語素文字可以分解為字位,一個字位代表一個語素,當然也可能出現一個字位代表幾個語素和幾個字位代表一個語素的情況。特別需注意的是表意文字與語素文字的關係,前者只是表達一種意思,例如象形文字只是用圖畫來表示物體,這兩種都不一定用來記錄語言,抑或比如禁煙的標誌可以看成表意文字,但皆非語素文字。
「語素」大致上分為幾種類型:
單音節語素
由單個音位,即單個漢字組成的語素。例如:天、地、人、中、左、大、了、嗎……等。
雙音節語素
由兩個音位,即兩個漢字組成的語素。例如:蘿蔔、蘇打、蜻蜓、蜘蛛、吩咐、參差、徘徊、芙蓉……等。
多音節語素
由多個音位,多為外來字直譯,三個以上的漢字所組成的語素。例如:巧克力、奧林匹克、羅曼蒂克、凡士林。
非音節語素
在兒化音裡,如花兒、鳥兒的「兒」不算一個音位,所以被歸為非音節語素。但在台灣國語裡,因為沒有兒化音,前述的兒亦不算是一個音位,而應被歸為單音節語素。
相較於語素,字素(Grapheme)則是最小的語法單位,是由語言學裡的「音位」類推至文字學。在拼音文字系統當中,「字位」是最小的區別性單位,「字位」也是一種抽象的單位。例如:字位<a>,無論它的形式是A,a,或是α,它們都區別於b,c,d等等,所以,A,a,α仍然屬於一個單位,為組成<a>字位的成員。組成一個字位的成員叫「字位變體」(字素變體)(allographs)
拼音在此時是關鍵的要素,可以有效將漢字與拉丁文字做有效的區分與講解。「拼音」就是將中文漢字的「語詞-詞素」文字系統改為「音素」文字的一種方法。而此時能夠開始解釋語素與音素文字(表音文字)之間的差異,表音運用字素符號做為其記錄的形式,並且試圖與口語達成一定的吻合特性,而記錄的符號稱之為表語文字,舉凡「假名」「諺文」「拉定字母」都屬這一類別,而拼音漢字的主要方式則以台灣地區的「注音符號」與中國大陸的「羅馬拼音系統」做為兩大種類,以此做為組合文字的符號。
unbreakable
-un - break -able
[不自由語素] [自由語素] [不自由語素]
上述例子則解釋一狀態,英文基本上由26個中性的字素所形成,而這樣的字素系統則做為音素文字的依據,也就是運用字素符號做為其記錄的形式,並且試圖與口語達成一定的吻合特性;由上述例子解釋,縱使從自由語素"break"「破壞」之中,讀者已經理解此字的涵意,但若不能理解文法的組合特性,則仍然無法完全理解"unbreakable"其本身的涵義,更遑論若在一開始就不理解"break"此單字意思,則文字將完全陷入「密碼」的境況,這也是語素文字與音素文字中最大的差異性,音素文字的組合邏輯並無法完全從字面上看出端倪;簡單舉例在語素文字中,字元就含有「象型」、「圖象化」的的涵意存在,讀者可以從單字大概猜出涵意與線索。語素文字的成分含有特定內容的資訊意涵。
步驟四 : 城市架構與語素文字的邏輯演化 ( 為何使用語素文字 )
城市之中,由最小個體的「人」與社會狀態特定需求與慾望衍生出多元使用機能狀態的圍塑空間,例如教堂、學校、辦公大廈、住宅等,每一個場域空間都有其成立背後的特殊涵意,形塑出城市目前的複雜樣貌,藉由語素文字同時表達文字中其特殊「意義」資訊與「語音」的邏輯組成的思考方式做為一種歸類方法論,重新思考物件存在於城市中的特性,這是「表音文字」以字素符號等「中性」的符號所組成涵意無法做為思考邏輯方向的缺陷,也是本文本試圖以語素文字做為類比對象的主要原因。
步驟五 : 現實城市狀態
序曲一 : 異質空間/ HETEROTOPIAS
v.s 城市慾望/ BOUNDARY OF PERCEIVE
活動與場所是構成一個場域特殊認知的要件,而場所不同於空間,是一種明確並且必須有指明位置的前提與物件存在,兩者皆確立的前提,方能使人意識並且記憶,此時始稱之為場所;而確立場所感最容易的做法即為建立象徵性的物件,如碑與塔的建立,而活動於場所的行為,將會加深場所感的記憶深度;相對於象徵性物件的確立,城市中某特定場域中獨特的場所特性,是否能脫離象徵性物件,而是以人對於特定場域的感知性行為作為定義,嘗試擷取空間素材,重組建築與空間的活動想像,挖掘另一種認定場所的可能性與認知行為的想像,此時活動將會於特定時間存在於特定的空間尺度之中,場所記憶行為與空間之間的重組,對於城市中特定的場所函購開始產生質變,並且同時也影響特定人對於一個空間的想像與行為。
序曲二 : 現代主義的興起/ MODERNISM
v.s 生活的痕跡/ MARK OF LIFE
模矩化論點/ MODULAR ISSUE
v.s 事件記錄器 /ARCHITECTURE
IS AN OCCURRENCE RECORDER
從台北市複雜的都市紋理觀察,城市的紋理是豐富並且沒有既定的規則,疊合過往歷史遺留元素與階段都市計畫狀態,有別於西方城市的明確分區的「實體」城市治理原則,台北顯然屬於一種「肌理」的城市結構,卻在現代城市的發展策略之下,很多時後將產生詭異的區域紋理、斷裂的城市地景關係,而都市發展的方針,從上而下的治理規劃條件下,將使得城市紋理複雜、豐富的人文事實被硬生阻斷,而這些阻斷城市紋理發展的物件通常都具有一種共同特性,通常具有非常「單純專一」的機能,並且在此時,這些物件是以特定機能對策想法而建立其存在的價值,對於都市生活的人,並無法有效的感受或與其產生共鳴,人逐漸遠離這些區域,而造就其有形且突兀的城市邊界關係;企圖轉化原本機能單一化且毫無想像空間的巨大物件,處理特定型態的邊界關係,賦予人活動的空間行為與想像,企圖模糊之間對立關係,活化都市人生活、紋理與物件之間面向。
序曲三 : 一種產品/ PRODUCT
v.s 產品(二)/ PRODUCT 2
百貨 / JOHN WANAMAKER'S GRAND DEPOT
v.s 生活中的博物館
城市的發展是時間、空間、文化與政治的層層疊合,隨者時間的變化與時值的需求產生對應當下的機能空間,而特定的空間形式與構造則包裹著特定的機能以符合生產與運作的順利,此時機能與空間也開始建立其歷史價值與意義;但時間不停的變換,文化與政治也隨之改變,此時機能的需求也開始產生質變或者增生、衰敗,城市中開始進行一場汰換的儀式行為,而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機能空間也開始出現議論與想像的轉化機會。面對時間的轉換,當承載的行為與記憶開始卸載,空間模式重新連結對外與都市紋理對話,對內重新對人產生活動空間場域,成為完整城市系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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